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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保证金专户助力提升办案效率
信息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9-11-05 15:13

     为了更好的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江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通过设立调解保证金专户,提升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过程中,我们先行信访登记,根据双方提交的各种材料证据等,把整件事梳理清楚后立案,然后通过多方面渠道开展调解工作,并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增强当事人对调解工作人员的信任感,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因势利导。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的,给付义务人即将达成调解意向的金额存入调解保证金专户,待双方当事人调解文书签署完结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时从调解保证金专户支付权利人。今年来,有4起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约6.67万元)通过调解保证金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愿,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江陵县仲裁院  王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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