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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特困行业可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信息来源:公安县人社局 郑成阳 | 发布时间:2022-05-17 08:20

受疫情影响,公安县部分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为缓解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压力,县人社局实施困难企业社保缓缴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对在公安县参保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对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缓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符合缓缴资格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企业缓缴申请工作从5月份开始,在缓缴期限内,参保企业根据缓缴适用范围及时申请缓缴;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企业的,可自变更当月申请缓缴

目前网上经办平台已开通,线上线下都可以经办相关业务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也将继续深入学习政策精神,主动作为,入企入户宣传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政策落实见效,惠及广大企业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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