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9728166/2019-89985
发文单位: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无
周大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留住本市大学毕业生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们对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现答复如下:
为了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切实履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职能,我市从供需对接、服务保障等多个方面着手,突出实效,强化责任,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是搭建公益性招聘服务平台。通过“国家级”和“地区性”相结合的方式,搭建了有效的公益性招聘服务平台。一方面注重供需匹配。在分析本地企业紧缺的人才需求基础上,组建招聘团,有针对性的参加“国家级”招聘会。另一方面做大做强“本地品牌招聘”,利用“长江经济带”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高层次人才引进会”等项目充分促进本地人岗匹配。近年来开展面向大学毕业生的各类公益性招聘服务50余次,共组织近3000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提供岗位42600个,吸引求职者30万人次,引进人才17224人。同时,我们还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推广湖北公共招聘微信公众号和线上招聘,主动贴近大学生求职方式。
三是流动人才服务保障到位。目前市直保管的流动人才档案总数近20万份,年均新增档案2万余份,年办理档案相关的调动、人事证明、职称申报、党组织关系管理、数据采集及上网等服务事项5万余次。以上服务全部免费提供并设有绿色通道,对流动人才提供了方便高效的人事保障服务。
四是落实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工作。目前市直已有就业见习基地31个,见习岗位五年累计吸纳了180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822188元。落实求职补贴审查工作。五年来共对我市大中专院校1910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了求职补贴的资格审查,为每名毕业生发放800元的求职补贴共计1528000元。
五是实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促进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的意见》(荆办发〔2017〕4号)、《关于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荆人社函〔2017〕53号)和《关于落实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荆人社函〔2017〕54号)等一系列文件,在北京中科院、武汉大学、荆州长江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了“我选湖北-凤鸣荆州”推介、对接活动。目前全市认定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205家,已接收实习实训大学生22481人,发放实习实训补贴2300万元。该计划的促进使得当年新增大学生登记就业19429人。
六是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我市出台了以《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的意见》为核心,2个计划、20个配套措施为支撑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引入市场机制,搭建了湖北恒润孵化器、长江大学创新创业中心等一大批创业孵化平台。设立了荆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打造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三个团队,成立了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将创业教育融入高校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组建了市创业服务中心,通过一窗式服务落实水电场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多形式降低创业项目运行成本。2016年以来高校毕业生新增创业924人,带动就业2669人。共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10315人,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335人,补贴金额68.5万元。为132个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3万元;发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水电场租补贴287家,补贴金额27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