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9728166/2021-19833
发文单位: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7-05 09:05: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市民政局:
现将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原则是“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
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自2011年开始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还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长缴多得、多缴多得。2020年1月1日起,我省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水平从起步时的每人每月55元,经过多次调整,目前已经达到每人每月115元。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更好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021年7月5日
主管领导姓名 裴 毅 联系电话 8526588
经办人姓名 简 睿 联系电话 8254718
邮政编码 434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一式两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