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9728166/2021-23391
发文单位: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7-23 16:30: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陈云、刘柳、谭文、舒闻铭等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高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生活、工作待遇保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你们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对你们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我市高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生活、工作待遇保障,切实履行人社部门服务职能,我市从大学生实习实训意义、目标,优惠政策,工作情况,申报条件及主要措施等多个方面着手,不断探索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途径。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基本情况
(一)实习实训的意义及目标任务
2017年3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吹响了我省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号角。文件出台的意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新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
当前大学生实习实训是一个五年工作计划,从2017年起,用五年时间,全省力争大学生实习实训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在鄂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今年是该五年计划的收官之年。
(二)实习实训工作的成果
4年来,我市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305家,共有46058名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其中:17年11281人,18年12781人,19年13596人,20年8400人),发放实习实训生活补贴5926万余元(17年1299万元、18年2042万元、19年1768万元、20年816万元)。今年已有3193名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参加实训的大学生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为各类人才的引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保障
1、出台文件。2017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的意见》,为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实施以来,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荆人社函〔2017〕53号)文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印发了《关于落实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荆人社函〔2017〕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函〔2019〕44号)、《关于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中,我市中心城区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荆人社办〔2020〕12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发〔2020〕15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为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
2、制定工作流程及相关服务。人社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实习实训是指:对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在人社部门确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参加实习实训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实训生活补贴。每人每年享受实习实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实习实训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日天数计发实习实训补贴,实习实训在2个月以内的全额补贴,实习实训在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部分,实习实训单位承担50%。
按规定为实习实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在学生报到当天为实习实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效期应自学生报到之日起到实习实训结束日止。
3、实施属地管理原则。2020年4月根据《关于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中,我市中心城区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荆人社办〔2020〕12号)文件精神,政策性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发放。
(二)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和提交的材料
1、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条件。能稳定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积极招聘、录用优秀高校毕业生,按时完成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各项任务;具备大学生实习实训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具有对大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指导的辅导师资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实习实训指导和培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与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被高校认定挂牌为大学生(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的申报单位可优先认定为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2、申报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应当提交的材料。荆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请报告;荆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大学生实习实训导师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辅导师资名册;与高校、院系或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对接合作协议书;已接受实习实训和就业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三)教育部门对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视
1、高校做好实习保障,提升实习地位。各高校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有专门的管理职能部门,实习由校企合作与就业处统一管理,协调实习单位、学生、院系之间的关系,对外统一发声;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实习管理办法》等(试行);学校根据专业,采取校企合作的形式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专业对口的实习基地,提供足额的实习岗位,学校和实习单位能很好对接,定期开展实习技能培训,改善实习管理制度,解决实习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2、培养、强化大学生的积极主动、责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实习主体,大学生在实习中必须有担当、有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开设了《安全知识讲座》、《法律基础》、《劳动合同法》等课程,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主动维权意识;实习前组织多场讲座,从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安全纪律、安全生产、心理健康 、事故应急、自护自救等方面进行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明确实习期间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守则,保证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点与实际,建立和落实了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 不断提高学生实习活动安全工作水平;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针对各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范围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从学校学费中列支。
三、下一步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方向
(一)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激发用人单位积极性,建立立体化、多层次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指导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和其他基层组织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社团和行业组织与省内外高校对接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建立公共实习实训基地。
(二)开展“我选湖北”高校行活动。
建立巡回推介制度,每年组织到北京、上海、江苏等高校集中地区举办“我选湖北”活动周,将对我省高校在校生的宣传推介延伸到自大学生进校起的全时期,吸引优秀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
(三)“我选湖北”海外揽才行。
通过专场招聘、网站展示、在线对接、海外设站等途径,面向全球招揽人才。
2021年7月23日
主管领导:裴 毅 联系电话:8516430
经办人姓名:代中华 联系电话:13545675353
邮政编码:434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一式两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