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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翻译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信息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4-05-26 03:05

(修订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翻译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翻译专业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加强翻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本条件。

第二条  翻译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资深翻译(正高)、一级翻译(副高),中级职务名称为二级翻译,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翻译。

第三条  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翻译专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在全国实行有关语种的统一考试后,其中,中、初级翻译人员的任职资格采取以考代评的方式取得;资深翻译任职资格采取评审的方式;一级翻译任职资格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一级翻译资格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一级翻译任职资格的评审。国家未设考试科目的语种,仍按评审的办法进行评审。

第四条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翻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    

 

第五条  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翻译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职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在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格执行翻译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资深翻译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评聘副译审或一级翻译专业职务,从事翻译专业工作满5年。

(二)一级翻译

1、具有翻译专业博士学位证书,按国家和省里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或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后,从事翻译专业工作满2年;

2、具有翻译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按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或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后,从事翻译专业工作满3年;

3、具有包括翻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证书或翻译专业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按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或经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后,从事翻译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证书,按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或经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后,从事翻译专业工作满5年;

5、具有非翻译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证书,按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或经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后,其从事翻译专业工作的年限应相应增加2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申报资深翻译职务任职资格的能力业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2条:

1、审定稿量在30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或者单位证明;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各不少于10万字的译著或者翻译理论研究著作2部(对书中未注明参评人撰写章节的译著,须由该出版社出具有关证明,注明参评人所译章节);

3、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上或者在国际统一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的译文,累计不少于20万字;

4、承担重要谈判或者国际会议等口译任务30场以上的场次目录和服务方证明,及不少于2场的现场录音材料;

5、翻译成果获省(部)级一、二等奖一次或三等奖两次;或翻译成果获市(厅)级一等奖三次以上;

6、主持和领导大规模引进基础上的全套翻译工作,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经验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中国翻译协会会刊《中国翻译》上发表翻译研究论文两篇以上或其他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国外刊物(有国际统一刊号)发表翻译研究论文3篇以上(要求单篇论文在5000字以上,综述、书评类论文不计算在内);

8、在国际性翻译协会或中国翻译协会主办的全球、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交流论文两篇以上,或在省级翻译协会会刊或主办的学术性大会上发表或宣读交流论文4篇以上。

(二)申报一级翻译职务任职资格的能力业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不少于20万字的笔译工作量的证明,或者由服务方证明的、在正式场合不少于100场次的英语口译工作量,其他语种的口译工作量应不少于50场次;

2、翻译成果获省(部)级二、三等奖1次或市(厅)级一、二等奖2次(主要贡献者);

3、在国际专业会议上任主要翻译,或多次完成难度较大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口译任务。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经验作出重要贡献,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1本以上正式出版的译著或为翻译理论专著(主要执笔人均不少于10万字);

5、在中国翻译协会会刊《中国翻译》上发表翻译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其他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国外刊物(有国际统一刊号)发表翻译研究论文2篇以上(要求单篇论文在3000字以上,综述、书评类论文不计算在内);

6、在国际性翻译协会或中国翻译协会主办的全球、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交流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翻译协会会刊或主办的学术性大会上发表或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第六条  破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的翻译人员,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翻译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破格申报资深翻译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一)在翻译第一线工作,翻译水平突出,翻译业绩显著,有3本以上(每本不少于10万字)正式出版的译著,在解决理论或翻译实践的疑难问题中有特殊贡献,并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

(二)在翻译理论上有较高造诣,出版一部翻译理论专著(不少于10万字),或在国际有关翻译的学术会议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翻译研究论文;

(三)在翻译实践中成绩卓著,得到国内同行公认,其成果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市(厅)级二等奖2项;

(四)在国际专业会议上多次担任主要翻译,翻译水平突出,并在解决翻译中的疑难问题和在培养翻译人才上有特殊贡献,是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翻译工作者;

(五)在文学翻译、社科翻译、科技翻译、外事口译方面,水平突出,业绩显著,是省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二、破格申报一级翻译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前三条必备其一):

(一)正式出版两本以上的译著(每本不少于10万字),或一本有关翻译理论的著述;

(二)翻译成果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2次,或市(厅)级二等以上奖3次;

(三)在国际或全国翻译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过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在国家级以上翻译刊物上发表3篇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四)直接主持过国家或省较重大引进或援外项目的翻译工作,成绩显著,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翻译问题,或正式发表翻译成果累计20万字以上,翻译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公认者;

(五)在文学翻译、社科翻译、科技翻译、外事口译方面,水平突出,业绩明显。

第七条  评审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评委会主要是依据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适当引导倾斜,力求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质量。具体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专业理论水平

(一)申报资深翻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坚实的翻译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能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国内外发展的前沿水平,具有及时跟踪和更新有关知识的能力,在本专业理论科研项目中,有独到见解,其研究成果及专业理论观点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二)申报一级翻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系统的翻译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科学文化知识面,对本专业理论有一定的研究,能跟进本专业理论和技巧的发展,对本专业的某些领域有独到见解,并取得有一定影响的成果。

二、专业实践运用

(一)申报资深翻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强翻译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翻译专业工作经验,能胜任高难度的翻译专业工作,解决翻译专业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审定重要事项翻译稿件的能力,或者承担重要谈判、国际会议的口译工作能力,译语严谨,译文能表达原作的风格,翻译成果显著。

(二)申报一级翻译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强的翻译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翻译专业工作经验,能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专业工作,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承担重要场合,具有实质内容的口译工作或译文定稿能力,翻译工作成绩较大。

三、科研、师导、创新

翻译专业的高级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翻译专业工作中,应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理论研究论文、论著和专业工作分析总结成果。

翻译专业的高级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传授、指导能力,积极做好专业理论和专业工作经验的传承指导工作,在培养翻译专业人才方面做出成绩。

翻译专业的高级人员,必须具有创新能力,要鼓励创新,努力探索翻译专业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取得新成效,不断推进翻译事业创新与发展。

四、注意导向、适当倾斜

评审活动中,要从整个翻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鼓励翻译专业人员在基层、边远地区和一线翻译工作岗位上,为翻译专业工作的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    

 

第八条  本条件试行前,已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取得译审和副译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效用不变。已获得翻译专业译审或副译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取得资深翻译或者一级翻译,仍须按本条件申报评审。

第九条  凡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第十条  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条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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