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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09-04 15:53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教育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我市2018年度在岗且符合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二分之一。

3、非教学岗位、学校办公室、后勤办公室以及教育行政管理(含乡镇教管组)中未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合格的,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3、纳入岗位管理的中小学校原则上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并经同级人社事业管理部门审核(见附件)。各单位对审核通过的年度评审职数和人员名单应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指标数待省下达我市后再行分配。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及具体要求

1、单位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或变换单位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临时聘用人员或民办培训机构人员申报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但应在我市从业1年以上,并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但在评审环节给予适当加分。

3、水平能力测试。城区教师申报需参加相应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方可申报。从今年起,在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高级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在省职称申报系统自动比对。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申报当年度有效。

4、平级转评人员应在现申报学科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晋升上一级任职资格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5、申报学历与业绩材料要求。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各类学科业绩材料均可作为申报材料。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或职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按大文科、大理科对应),业绩材料须与申报学科相同。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课程专业相同或相近),业绩材料须与申报学科一致。业绩材料均为任现职以后的材料。达不到上述学历、专业要求的申报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

6、破格申报。学历或专业不达标需破格申报的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破格申报类型,按要求填写破格条件,并下载打印《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报市职改办审查,省职改办集中复核。破格人员近两年内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原则上不允许资历破格。

7、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的视为无效。

8、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推荐工作,落实好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年度申报职数公开。推荐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考核,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要通过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师德进行评价,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个人需提供真实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3年内(不含当年)不准申报。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申报人员提交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根据省职改办《关于精简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申报材料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19号)和《关于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文件精神,今年起,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单位公示证明、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用人推荐单位和各级审核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对有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9各级职改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高评办负责审核环节工作。其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职改部门;市(县、区)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材料或提交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凡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一律将材料退回重新审查;在审核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2018年,仍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市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官网同时公示。

10、做好正高级教师的申报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造就和培养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注意推荐工作的平衡性和代表性,各地在指标分解时要兼顾好城市与农村、公办与民办、中学与小学、教学与教研各方关系,推荐结果要向长期在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倾斜,其中担任学校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30%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正、副高级

2018年申报正、副高级职务的,仍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高评委会办公室,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凡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受理材料的,方可将纸质材料报送高评委会公室。

(二)申报中、初级

2018年申报中、初级职称采用单机版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

市职改办(高评委会办公室)委托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练员管理科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一)高级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930— 102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30日前。集中报送市职改办。

(二)中、初级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1030日前,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直学校须将申报人员花名册报市职改办审核签字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教练员管理科。

申报人任职资格和参评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1030日。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小2寸彩色登记照3张(粘贴于评审表)。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

1需按顺序装订的材料

1)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

4)免试、破格审批表原件

5201520162017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8)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直接装袋的材料(均为原件)

1)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继续教育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3份。

3)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

5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6年秋— 2018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6)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

(二)申报中、初级

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原件装袋):

1)评审材料目录、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6)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免试、破格审批表原件

8)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9201520162017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12)提交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6年秋— 2018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3)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5)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人,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80元。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职改办82784768278488

市教育体育局:4132969

 

 

 

 

 

荆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9

 

 

附件

  ××(单位)2018年度岗位设置使用情况

 

××职改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荆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职改办〔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单位)2018年度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岗位结构基本情况

××(单位)现有工作人员××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

根据××人社局对我单位岗位设置的批复意见:

现已完成第××轮岗位设置,空岗比例为××%

可设正高岗位××个,已取得正高职称资格××人,已聘××人,空(超)岗位××个;

可设副高岗位××个,已取得副高职称资格××人,已聘××人,空(超)岗位××个;

可设中级岗位××个,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人,已聘××人,空(超)岗位××个;

2018年度退休××人,其中:正高××人,副高××人,中级××人。

二、2018年度职称申报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拟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副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 

                                    

单位意见(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              事业单位管理部门

意见(签字盖章):         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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