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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荆州市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04-10 10:13

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荆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四上企业军工企业开展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和人员

(一)参评企业范围

在荆州本地注册12个月以上、正常经营纳税的荆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四上企业、军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

(二)参评人员

1.参评人员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纳入全省职称评审诚信库,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申报后发现上述不得申报情形的,审核时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定。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工程系列各专业中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按湖北省相应评审条件执行。(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见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专技职称-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2.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在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申报相关政策

(一)参评原则

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参加年度评审和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

(二)时间计算

申报人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1231日,参评业绩材料计算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评审工作通知受理材料的截止日期。

(三)转评和晋升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职称。

(四)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精神,对符合规定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渠道

申报企业负责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企业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向地职改办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属地县(市、区)职改办,其中荆州市中心城区、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及高新区企业已有职称信息系统单位账号的从原申报路径提交申报材料,需要新建企业账号的可以向荆州市职改办递交职称荆州市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户申请表(附件10),并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荆州市职改办。

(二)申报方式

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并推(报)送。未进行网上申报,仅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的无效;仅完成网

上申报,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评审资格。

1.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

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 (http://59.175.218.201:8501),注册个人账号,选择“荆州市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入,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推送至单位审核。

(2)单位推送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59.175.218.201:8502),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则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数据录入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人员择优选取任现职以来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管理、方案、施工、验收、成果转化等实绩进行申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2.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企业应对本企业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各县()职改办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的申报组织工作和材料初审,对审核不严、手续不完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各县()职改办负责将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审核情况一致),汇总后集中报送荆州市职改办。纸质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五、申报相关要求

1.年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申报。

2.申报人员必须通过用人单位申报,不接受中介公司的委托申报。申报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后,业绩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并同时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单位出具的无效)。

3.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需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须由本企业3以上工作人员签名(附件5)。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法失德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证书、证件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者撤销任职资格,同时纳入全省职称评审诚信库,记录期内不得再申报职称。

六、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510日至531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的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系统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463日至6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址:纸质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荆州人事考试院评价科(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2号楼5楼),联系电话0716-8278483

七、评审费用

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水测费用5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80元(含水测费用3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缴费地址: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评价科(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2号楼5),联系电话0716-8278483

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2.企业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荆州市企业直通车专项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5.单位公示证明

6.工程系列中、初级申报专业

7.胶装纸质材料封面

8.2024年度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9.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10.荆州市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用户开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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